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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员工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2-25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紧紧围绕“筑平台、做服务、建数据”三步走的总体发展思路,认真践行“超越、拼搏、实干、担当”的弘毅文化,着力搭建数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零售、后勤保障“四大平台”,按照“业务平台化、平台服务化、服务数据化”的管理目标,专注于多元产业发展,建设高质量的农业生产体系、多元化经营体系,倾力打造现代智慧农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探路者、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者、资源集成整合的主导者、创新驱动发展的推动者。

因业务拓展需要,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才,诚邀有志之士加入,共同奋斗、共绘蓝图。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计1人,工作地点为云南省红河州内。
(二)招聘范围
社会公开投递简历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或记录;
3.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职称等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匹配的能力和素质,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最低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满足招聘相关岗位的年龄要求条件;
6.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务车驾驶员(1人);
(二)条件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驾龄5年以上,现持B2及以上驾驶证,安全行车10万公里及以上;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
5.持有A1、A2驾驶证及部队复退转军人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6.熟悉公务车驾驶相关流程;熟悉掌握国家有关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
7.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
8.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相关部门公务车日常出行;负责公务车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安全检查和定期检审工作,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地点:红河州河口县
薪酬待遇:3000-5000元/月。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本次网络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提供现场报名等其他方式。所有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将应聘登记表和驾驶证的电子照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hyny20181211@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册、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驾驶证,其他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件等,以上证件需提前准备,报名时无需提交,通知考试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2)要求:报名时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有投递的简历要求附-最近半年个人5分彩色证件照片。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时,邮箱主题请注明:姓名+驾照类型+实际驾龄,如:李明+B1驾照+6年驾龄。如未按要求投递简历,在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时将做筛除处理,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公司根据招聘要求,以及应聘者报考信息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简历筛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公务车驾驶员岗位简历筛选比例按招聘岗位数量最低1:2,最高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筛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核查过程中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能参加技能实操和笔试考核环节。
2.根据岗位性质,技能实操重点考察候选人员驾驶专业技术水平、安全驾驶意识及综合能力素质,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重点考察候选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安全常识和工作潜能。
3.技能实操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技能实操、笔试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技能实操和笔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确定的体检人员需按公司要求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总成绩相同时技能实操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的体检参照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若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并经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入职报到员工,根据工作表现,试用期一般为1-6个月,试用期间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未按要求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因不符合招聘要求被取消资格的,根据成绩择优依次进行递补。但替补人员综合总成绩必须满足我公司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招聘纪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应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三)咨询电话:0873-6224989;
咨询时间9:00—12:00,13:30—17:00(周一至周五)。
附件: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聘登记表
(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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