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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3-11
为加强贺兰县农业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农业专业技术队伍,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批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名单的函》(中农函〔2020〕20号)文件精神,贺兰县被确定为我区唯一的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为切实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根据《贺兰县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及贺兰县人社局印发的《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计划(共10名)
专业技术人员8名,文职管理岗人员2名;计划招聘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编号

工作类型

招考岗位

招考人数

专业

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1

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管理

村庄及建房规划专干

2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规划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建筑工程、地理科学类、地理学类

大学专科及以上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

宅基地管理专干

2

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经济管理

大学专科及以上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

宅基地改革管理专干

1

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财会工作经历人员优先录用。

4

文职管理岗位

2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语言文化类1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及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

宅基地监管检查

工作人员

1

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生态学

大学专科及以上

户外工作,限男性,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

工作人员

2

地理科学类、土地资源管理、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大学专科及以上

户外工作,限男性,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宅基地改革管理专干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相关的基层工作经历、具有专技资格证或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文职管理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及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管理服务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局马建宁局长担任,农业农村局纪检、人事分管领导,人社局、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依据贺兰县人社局相关规定完成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信息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应聘者需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C座205办公室。《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从贺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栏下载。
咨询电话:0951-8067561
联系人:邢梦瑶 13909508858
刘 著 17795279250
(2)报名要求:
报名考生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如实填报身体状况。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如实填写《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毕业证及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证、身份证、计算机类证书、获奖证书(近五年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等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⑥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相关材料后,县农业农村局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要求:
1.应聘者在简历中提及的每一项学历、资历、证明、奖励等,均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历量化、面试、考核、录取、公示、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4.报名审核通过后,农业农村局以电话形式直接通知本人参加面试,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历量化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同一岗位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以上,增加资历量化;资历量化实行百分制,根据《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核对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资历量化成绩占总成绩的30%。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历量化后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与选岗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不再进行递补。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资历量化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该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聘用
按资历量化、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 0951-8065547
五、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1.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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