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以下统称“校院”)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农村部党校、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校院的主要职责是: 轮训农业农村部系统党员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全国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专业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外国农业农村官员;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农村政策与法规、农村土地与资源环境、农村实用人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社会治理与党的建设、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和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等提供咨询支撑服务。
校院地处北京市昌平区霍营黄平路209号,占地109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能够满足600人同期在校学习。经过多年建设发展,现已形成培训、研究、咨询、会议服务多元业务布局和覆盖全国的农业农村干部人才培训网络,培育形成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乡镇党委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品牌项目,成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人才教育培训主阵地,农业农村部软科学研究基地和地方政府编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智库,打造了一支能够适应现代培训、科研、教学、咨询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二、报考条件、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
有意到校院工作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8日,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接收邮箱ngyrsczl@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材料清单如下:
1.个人简历(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请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封面及论文页)等相关材料;其他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能证明自己留学学习的有关材料。
四、笔试
(一)资格审查。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后,我单位结合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时间,原则上截止到面试前1天);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以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1名考察人选,实行等额顺序考察。进入考察人选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在校院指定的入职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
如有考生在体检及考察环节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结果不适宜入职的,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同时,要求放弃的考生提交自愿放弃聘用的书面声明(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空白处注明:书面声明、考生姓名、因何原因自愿放弃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某某岗位招录资格。考生签名、落款日期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校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报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提供材料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我单位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对进入笔试、面试和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我单位未能取得联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院对所有应聘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五)如有问题,应聘人员可向校院人事处刘老师咨询。电话:010-59197536(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