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做好帮扶部分脱贫劳动力兜底就业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男16周岁(含16周岁)—70周岁(含70周岁),女16周岁(含16周岁)—65周岁(含65周岁)
(五)经街道(乡镇)确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人员。
二、报名方式
到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报名,岗位详情见附件《梅河口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由乡镇(街道)统一报送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汇总表到市人社局六楼607室。
各乡镇(街道)报名咨询电话如下:
梅河口市李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于凤坤15981648422
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向宁15590613133
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春明18343996276
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满 峥15944558999
梅河口市湾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琳琳15326468916
梅河口市进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秋菊13321539377
梅河口市牛心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 霄18243570205
梅河口市中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崔 卓18243539866
梅河口市小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 欢18804311992
梅河口市新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竞月15944515353
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 雯18843050971
梅河口市水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洪飞13630711842
梅河口市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全宇13181600206
梅河口市康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 鹤15948076660
梅河口市海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永俊15943579916
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艺歌13364453608
梅河口市红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 旭13224455009
梅河口市新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鲁 丹15944576816
梅河口市解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关海燕17804351977
梅河口市就业服务局报名咨询电话:0435-4303033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
四、考试时间
根据各用人单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由人社局、乡村振兴中心、乡镇(街道)共同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正式上岗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即行终止协议。
(二)用工协议一年一签,签订次数不超过3次。
(三)工资按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执行。
来源: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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