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国家确保粮食安全的命脉;是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摇篮;更是锤炼和谐生态的基石。拥有顺畅的耕地关系,才能更好地作好耕地这篇大文章,发展好新时代新农村这一宏伟蓝图。 当前我国农村基层耕地存在的一些乱象,给农村的发展带来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上级农村集体耕地管理权限交错及家庭承包制使土地碎片化、杂象化。农村有些正规的宅基地建房审批困难,农民要跑上级多个部门进行反映,但又常常得不到有效的反馈。有的农民房屋倒塌,长时间处于无人管无人问津的局面,牵涉多部门,存在难以审批放权的现象。有的耕地上出现乱搭、乱建现象,却也没有主要责任部门进行管理。农村集体耕地缺乏部门统一扎口进行管理,使得农民各自摸象,怨声载道。目前实行的家庭承包制使农民各自按家庭的地块“化地为牢,各执己政(种)”。家庭劳力进城务工,农村老龄人口死亡,一代人少于一代人等原因造成土地撂荒。有些耕地个人为了省时省力栽上了树,或者承包给了其他人,进行种植、养殖等。 二是:个人长期种植使得耕地质量堪忧。耕地由于个人管理水平的参次不齐,使得土地土壤缺乏统一的专业的科学保护。农用薄膜、塑料网、农药瓶等农用物的随意丢弃行为,造成田间污染。种子、农药、化肥等的使用,由于个人经验的差异,导致田间种植缺乏一定的规范性。田间长期生长的杂树、杂草盘根错节,劳动力年龄老化对此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些原因使得耕地土质严重受损,出现土质变差、产量下降、耕地板结等现象。 三是:少数基层农户长期占有空置耕地。有些村庄的有些耕地,由于家庭人口消减、死亡等原因而空置,本应归为集体,但有些农户却将这些空置出的耕地占为己有,用其栽树、养鱼等。 四是:撤村并乡的耕地,未能进行耕地还原。由于搬迁过程中一些钉子户的存在,造成不少村庄搬迁撤村后,空出的土地,没有办法进行集体平整。还有些村庄腾出的土地,没能规划为集体备用粮食种植耕地。 一是:耕地定性。国家对农村耕地扎口,由农业统一管理,定性农村耕地为集体所有。农村部门让基层集体有相关耕地管理权限;在完善集体所有制政策的基础上,针对这些严重破坏耕地和粮食安全的行为,集体有权进行处理。确定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实行大稳小调。大稳是指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在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实施小调。只有对土地明确定性,才能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
二是:耕地定位。农业部门坚持耕地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不动摇。在这个基础上,基层集体盘好现有耕地的家底,让有些耕地真正还原粮食种植。对于有些牵涉多数人家庭种(茶、棉、桑、果园等),养殖(养鱼、鸡、猪、羊牛等),包括一些传统灌溉水源、水库、水系等,已经形成规模效益性质的耕地投入,这些该保留要保留,不能一刀切。预留集体经营、住房、建设等需要用地,这将关系到稳定和综合发展的需要。对于有些需要种植粮食的,须统一调整定位。在摸好家底的前提下,对耕地按片规划好,实施耕地定住。只有主管部门对耕地有了明确的定位,才能有效治理各种耕地乱象,保证粮食安全。
三是:耕地定线。农业部门坚持保护农民家庭原有耕地面积不受损。基层集体在实施按片定位的基础上,会牵涉到一家一户原来分散土地的打散和调整。这时候保证农民原有土地承包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重新按线划分地块。按线定好的地块,统一按集体种植安排进行规范种植,便于农业部门指导,为实行现代机械化、专业化生产提供了便利。定线既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失,在农业部门、专家的有效指导下增产、增收、改善土质,解决农民与土地分配之间的矛盾,又有效地解决了土地碎片化,劳动力浪费等问题。
四是:耕地定责。在农业部门释放集体耕地相关权利的基础上,集体坚持耕地红线各级负责制。镇村级组织要牢牢把耕地安全红线守好,做到守土有责,有责必究。对于划好线的耕地,农民要确保有庄稼,不荒芜。其他耕地根据划线性质的统一要求,规范进行处理。这样规划的种植区域内的耕地,有人种、有人管;规划的其他耕地也人人有责。耕地的定责有效地解决了耕地失管、失种等现象。
在做到以上这四定的同时,国家对农村集体耕地扎口农业部门统一管理。部门配套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等保障这四定的实施和开展,将有效解决当前耕地面临的问题,牢牢守住国家18亿耕地的红线。同时土地定位平整增加出来的耕地,可用于集体备用耕地。夯实耕地红线地基,又可保障农民分红、福利等。真正从源头帮助农民脱贫,增加农民收入,开启农村新一轮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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