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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化步伐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导致农村地区面积减小,人口流失加剧。农村宅基地作为重要资源,其价值也逐渐凸显。然而,在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农村宅基地的价值并非一成不变。本文将从农村宅基地的价值、确权改革和地随房走等方面出发,探讨农村宅基地在城市化背景下的新变化与发展。
农村宅基地的升值趋势
伴随着“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对农村发展日益重视。然而,随着青壮年纷纷转为城市户口,农村出现“空村”现象和人口老龄化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村发展,需要吸引城市人口回流或吸引城镇人才来农村发展。农村宅基地的存在,为农民提供了在农村建房的机会。随着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房屋质量也越来越好,宅基地的价值逐渐上升。许多地方的宅基地已经发展成为二三层小洋楼,与城市别墅相媲美,吸引了更多人在农村定居和投资。
新一轮宅基地确权改革
自2017年开始,我国展开新一轮宅基地确权工作,经过几年辛勤努力,全国宅基地的新一轮确权基本完成。自2021年起,只有经过确权的宅基地才能合法居住和使用。此次确权工作,使得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更加明确和保障,为农民提供了更稳固的住房权益。然而,一些无法精确确权的宅基地和土地被收归村集体,包括违规搭建的建筑、私自占用耕地的违章房屋以及废弃的“危房”所在宅基地等。确权后,宅基地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是集体所有,因此农民在进行宅基地继承时需要遵循新的规定。
地随房走:新法律规定的宅基地继承权
《民法典》中正式规定了“地随房走”的原则,即修建有房子的宅基地可以随房子一起被继承,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这一规定为子女在城市、父母在农村的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无论子女是否属于农村户口,只要是合法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然而,这种继承权并非一定成立,有四种情况下宅基地不能继承:
父母有多个子女,其中有人已迁入城市户口,有人仍保留农村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只能由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城市户口的子女无权继承。
宅基地长期荒废超过两年。常年无人居住或年久失修的危房将无法继承。
违规搭建的宅基地房。未经合法申请的建房属于违规搭建,这样的房子将不能被继承。
子女已拥有宅基地。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子女已分户并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就无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让我们共同关注和支持农村宅基地的发展,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点赞和转发此文,让更多人了解农村宅基地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推动农村发展和城乡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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