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办事流程
(一)、什么是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答: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备注: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己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在核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时,若己兑现“军龄计算为工龄”、“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不能认定;若未兑现,应当认定)。
(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办事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交个人档案、个人申请、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2、镇街初审(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复核,并上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对镇街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科室受理初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及局长审批;
4、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镇街进行张榜公示。镇街将公示结果反馈区民政局。
5、报市民政局审核后,区民政局下文到镇街。
(放到你圈子里,战友们会感激您)
Copyright C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聚才网络 皖ICP备20008326号-1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仕阁大厦B做10层(1012-1)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