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林地在被第一个人开垦后(这个算毁坏林地),撂荒多久后被第二个人再次开垦,第二个人也算毁坏林地呢?就是撂荒间隔时间多久再次被开垦,会算作毁坏林地?什么文件有相关规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箱回复:《森林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综上,违反《森林法》规定,毁坏林地开垦耕地的,无论间隔多久,均应算作毁坏林地。
2023-05-15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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