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一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企业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曲江区马坝镇曹溪大米加工一厂等6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
6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附件
Copyright C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聚才网络 皖ICP备20008326号-1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仕阁大厦B做10层(1012-1)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