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汉寿县公安局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侦查大队联合百禄桥派出所在线索摸排中,发现县内某米业有限公司出产的大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疑似镉含量超标。遂对该家公司出产的“稻花香”大米进行扣押,并对扣押的大米进行取样和送检。经权威机构检测,该批次大米重金属镉含量严重超标。公安机关依据检验鉴定结果随即立案侦查,并远赴广东省肇庆市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初(男,58岁,汉寿县酉港镇人)、胥某兰(女,58岁,汉寿县酉港镇人)缉拿归案。
经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初和胥某兰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该米厂。2022年7月以来,两人在明知出厂大米需要进行质检和出具检测报告,才能正常销售。为牟利未质检,并向经销商出具假的质检报告单,将镉含量超标的大米进行销售。
科普小贴士
您知道吗,如果人体大量食用镉含量超标的大米,可能会导致重金属中毒,导致身体器官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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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造成神经系统损伤:食用镉含量超标的大米后,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造成损伤。通常情况下会出现头晕和头痛的症状,严重的还会导致记忆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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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造成肾脏功能损伤:食用镉含量超标的大米后,镉需要通过肾脏代谢的方式排出体外。在肾脏代谢镉的过程中,会出现肾脏细胞受损的情况,从而导致肾脏代谢功能下降。
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不容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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