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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宁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长农〔2021〕120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了2023年第8批农机购置补贴,现将全县拟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示如下,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补贴范围:全县13个镇
二.补贴规模:补贴对象225户,补贴机具318台。
三.中央补贴资金总额:9.0818万元
四.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农业农村部门将在公示期间(不含节假日)受理广大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纪违规经营和骗补套补国家资金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附件:长宁县2023年第8批拟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投诉举报电话:0831-4622562(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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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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