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刘戈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农业人才网
时间:2023-09-20
22:14:04
作者:农业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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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刘戈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莲花县委批准,莲花县纪委县监委对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刘戈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戈云丧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搞“一言堂”,分配项目资金擅权妄为,绞尽脑汁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揽上谋取利益;在管理和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损害群众利益;缺乏敬畏之心,把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成牟利工具,侵吞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刘戈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莲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莲花县委同意后,报请萍乡市纪委审核并经中共萍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戈云开除党籍处分;由莲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莲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戈云,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江西莲花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
1995年7月至1997年9月,莲花县闪石乡职工;
1997年9月至2003年9月,莲花县闪石乡、花塘乡、琴亭镇、坪里乡干部;
2003年9月至2012年8月,历任莲花县神泉乡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维稳信息督查员,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2012年8月至2015年4月,莲花县路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
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莲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莲花县闪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提名人选;
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莲花县闪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换届待安排;
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2023年5月,被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