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48553801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农业招聘信息

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安仁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倡议书

来源:农业人才网 时间:2023-09-22  10:14:00 作者:农业人才网 浏览量:


广大农民朋友们:
收获时节已经来临,大家辛勤地付出换来丰收的喜悦。随之而来,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也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露天焚烧秸秆危害很大:一是造成大气污染,焚烧秸秆可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可吸入性颗粒物等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二是极易引发火灾,焚烧秸秆时极易引燃周边易燃物,一旦引发大火,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三是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时产生的雾团会造成空气能见度降低、可见范围缩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会将地表微生物烧死,腐殖质和有机质会被矿化,破坏土壤理化性质,加重土壤板结,影响下茬农作物生长。
露天焚烧秸秆处罚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将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故意焚烧秸秆不听劝阻,造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是故意焚烧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是焚烧秸秆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实现以用促禁、变废为宝,在此,我们倡议:
一是推行秸秆还田利用。将秸秆进行机械粉碎直接或快速腐熟还田,提升耕地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避免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实现秸秆肥料化利用;二是推行秸秆饲料加工利用。利用青贮、黄贮、揉搓丝化、压块等处理方式,把秸秆转化为牛、羊等食草动物的优质饲料,实现秸秆饲料化利用。
人人都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希望大家携手共同构筑禁止秸秆焚烧的牢固防线,共同维护我们的“蓝天、碧水、良田”,为共创绿色生态禹城贡献力量。

禹城市安仁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

秸秆禁烧


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01
焚烧秸秆危害多

0 1

 危害一



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0 2

危害二



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0 3

危害三



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由于大部分高速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0 4

危害四



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和增产将受到严重影响。

0 5

危害五



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方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02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不仅如此
   随便焚烧秸秆还违法!

相关法律依据

↓↓↓↓↓↓↓↓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 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①对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 项的规定,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②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秸秆禁烧,从我做起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13485538018
7*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聚才网络 皖ICP备20008326号-1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仕阁大厦B做10层(1012-1)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