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农业人才网
时间:2023-10-08
17:54:21
作者:农业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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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肖 华
2023年10月7日,施秉县人民检察院会同镇远县人民法院在清水江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涉案当事人通过放生鱼苗恢复渔业生态环境。
2022年9月3日,王某甲、彭某、王某乙三人在清水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鱼,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施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镇远县法院判决,王某甲、彭某、王某乙三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检察官和法官的耐心普法教育下,王某、彭某、王某三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据悉,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87000尾。
近年来,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理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不断探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方式方法,积极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严格落实“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助力辖区生态建设,全力守护施秉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