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8日,浙江省生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宣贯暨家畜定点屠宰管理培训班在我市召开,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部门及部分畜禽屠宰企业负责人等90余人参加培训。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是我国畜禽屠宰领域的首部质量管理规范,由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9月12日发布,共十一章八十条,主要对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宰前管理、屠宰过程管理、检验检疫、产品出厂管理、追溯与召回、委托管理、质量监督与记录管理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建、改建、扩建或迁建的生猪屠宰企业均应达到规范要求,已经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范的要求,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本次培训分别邀请了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围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畜禽屠宰有关法律法规及屠宰领域执法案例作专题培训,同时邀请企业代表就牛、羊屠宰工艺流程作详细介绍。期间,各市还交流了《浙江省家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及牛羊定点屠宰工作进展。
会上,省厅畜牧兽医处处长黄立诚强调,《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是我国畜禽屠宰领域的首部质量管理规范,是生猪屠宰活动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对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畜牧兽医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生猪屠宰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有效促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来 源:畜牧站
供 稿:何燕柳
校 对:王士杰
审 核:徐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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